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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技工学校2008年11月安全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08-10-31 09:41: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安监局

各有关单位

         2008年11月,本单位暂定举办以下安全生产培训班,具体如下:

培训日期

培训班名称

培训费

培训地点

11月10日-11月12日

电工、焊工复审班

180元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

10月31日-11月7日

企业内机动车辆初审班

500元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

11月6日-11月11日

起重作业初审班

集装箱桥吊集团内收6500元/人,集团外收10500元/人、龙门吊集团内收5500元/人,集团外收7500元/人。

480元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路717号)

11月(另定)

起重作业初审班

另定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路717号)

11月12日-11月14日

起重作业复审班

集装箱桥吊、龙门吊宁波港集团内收780元/人,集团外收880元/人

180元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

11月(具体时间另商)

明诚仓储厂内车班

500元

 

11月11日-11月13日

企业内机动车辆复审班

180元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路717号)

11月19日-11月21日

企业内机动车辆复审班

180元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路717号)

11月24日-12月1日

企业内机动车辆初审班

500元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路717号)

10月(具体时间另商)

起重作业、危化复审班、焊工、企内机动车初、复审班

11月26日-11月28日

11月27日-12月2日

危化操作工复审

危化操作工初审班

180元

390元

宁波港教培中心(北仑新矸进港路路717号)

复训对象为持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2008年12月底前到期人员。

各有关企业如有某一项目一次性培训量超过30人次可另行联系。

宁波港集团内新招桥吊、龙门吊等司机在特种作业初审同时开展初级职业资格培训,培训收费按甬港人资2007(59)号文执行,暂收培训费750元/人,鉴定、资料、证书费430元/人。模拟培训按规定参加,但不另行收费。

联系电话:27698451、27698348、27698202、27698197

关于举办企业内车辆上岗证初、复审班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浙安监管法规〔2005〕42号)的规定,经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宁波保税区安监局等部门同意,我校决定近期举办企业内机动车辆上岗证初审、复审班,务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派出操作叉车、堆高机、装载机、压路机、挖掘机、电瓶车、牵引车等机械的人员参加培训。

一、  培训时间、对象

   复审一班时间:2008年11月11日—2008年11月13日, 11月11日到宁波港技校报到,12、13日上课考试。(2008年12月底前到期需复审人员必须参加复审)。

   复审二班时间:2008年11月19日—2008年11月21日, 11月19日到宁波港技校报到接受电化教育,20、21日上课考试。(2008年12月底前到期需复审人员必须参加复审)。

   初审一班:2008年10月31日——2008年11月7日,10月31日上午8:30前到宁波港技校报到,11月7日理论考试。

   初审二班:时间、地点另定。

   初审三班:2008年11月24日——2008年12月1日,11月24日上午8:30前到宁波港技校报到,12月1日理论考试。

参加初审同志务必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定操作基础(无操作基础者另行参加操作培训,费用另收,其中叉车操作培训每人收600元)。

二、培训地点:宁波港技工学校(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

三、培训收费:持IC卡证书者,复审收180元/人。

初审收培训费500元/人。

四、参加初训人员务必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为制作电子档案,另收数码照片费10元。复审人员务带原证书。宁波港集团公司所属人员同时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另收培训费60元/人,涉及换发宁波港集团操作证人员另交证书费5元/人、制作电子档案的数码照片拍摄费10元/人。

五、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为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各单位务必于办班前二日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或电话通知到宁波港技工学校。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持县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表,复审人员持单位无严重违章证明。

2008年10月20日

宁波港技工学校联系地址: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北仑二村,可乘378路车在保税东区站下车往东200米,也可乘353、388路车在高凤路站下车沿高凤路向北行到进港路转弯即可。)

宁波港技工学校联系电话(传真):27698451  27698202 施老师、劳老师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原证书号)

联系电话

项目

1

 

 

 

 

2

 

 

 

 

3

       

按市安监局规定,参加培训务必办班当天上午报到参加学习。

关于举办起重作业司机上岗证初审、复审班的通知

              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浙安监管法规〔2005〕42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须由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培训单位进行,我校已由浙安监管科技函〔2006〕286号文确定为宁波市有资质培训单位,经研究决定近期举办起重作业司机初审、复审班,务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派员参加。

一、    培训时间

起重司机复审班:2008年11月12日-11月14日。11月12日上午报到并接受电化教育,14日下午考试。(2008年12月底前到期需复审人员务必参加)

起重司机初审一班:2008年11月6日—11月11日,6日上午8:30前报到上课。

起重司机初审二班:具体时间另定。

二、培训地点:宁波港教培中心(宁波港技工学校)(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

三、 培训收费:

起重司机复审每人收培训费180元。

起重司机初审每人收培训费480元。

集装箱桥吊初审集团内收6500元/人,集团外收10500元/人、龙门吊初审集团内收5500元/人,集团外收7500元/人。

集装箱桥吊复审集团内收780元/人,集团外收880元/人、龙门吊复审集团内收780 元/人,集团外收880 元/人。

参加初训人员务必带身份证复印件,为制作电子档案,另收数码照片拍摄费10元/人。

宁波港集团公司属人员同时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另收培训费60元/人。涉及换发宁波港集团操作证人员另交证书费5元/人。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持县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表,复审人员持单位无严重违章证明。

四、参加复审人员务必带原证书。

五、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为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各单位务必于办班前三日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或电话通知到宁波港技工学校。各公司特殊要求,敬请提前商定。

2008年10月20日

宁波港技工学校联系地址: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北仑二村,可乘378路车在保税东区站下车往东200米,也可乘353、388路车在高凤路站下车沿高凤路向北行到进港路转弯即可。)

宁波港技工学校联系电话(传真):27698451  27698197   施老师、陈老师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原证书号)

联系电话

项目

1

 

 

 

 

2

 

 

 

 

3

 

 

 

 

4

 

 

 

 

5

       

按市安监局规定,参加培训务必办班当天上午报到参加学习。

关于举办电工、焊工复审班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浙安监管法规〔2005〕42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须由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培训单位进行,经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宁波保税区安监局等部门同意,我校决定近期举办电工、焊工上岗证复审班,务请各有关人员及时参加培训。

一、  培训时间、对象

电工复审班:2008年11月10日——2008年11月12日,12日考试。

焊工复审班:2008年11月10日——2008年11月12日,12日考试。

2008年12月底前到期需复审人员必须参加复审。

二、培训地点:宁波港技工学校(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

三、培训收费:电工复审每人收培训费180元。焊工复审每人收培训费180元。

四、参加复审人员务必带原证件, 为制作电子档案,另收数码照片费10元。宁波港集团公司属人员同时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另收培训费60元/人,涉及换发宁波港集团操作证人员另交证书费5元/人。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持县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表,复审人员持单位无严重违章证明。

五、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为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各单位务必于开班前三日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或电话通知到宁波港技工学校。谢谢。

2008年10月20日

宁波港技工学校联系地址: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北仑二村,可乘378路车在保税东区站下车往东200米,也可乘353、388路车在高凤路站下车沿高凤路向北行到进港路转弯即可。)

宁波港技工学校联系电话(传真):27698451  27698202 施老师、劳老师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原证书号)

联系电话

项目

1

 

 

 

 

2

 

 

 

 

3

 

 

 

 

4

       

关于举办危化操作工初、复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宁波港技工学校已由浙安监管科技函〔2006〕286号文确定为有资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为帮助北仑区、宁波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化操作工就近参加培训,经请示相应安监局同意,我校决定近期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化操作工初、复审班,务请各有关人员及时参加。

一、复审培训时间:2008年11月26日—11月28日。11月26日报到并进行电化教育,27、28日上上课并考试。

初审培训时间:2008年11月27日—12月2日。

二、培训地点:北仑区进港路717号(北仑摩托车考试中心旁边)。

三、培训收费:危险化学品操作工复审每人收培训费180元。

危险化学品操作工初审每人收培训费390元。

参加初训人员务必带身份证复印件,为制作电子档案,另收数码照片拍摄费10元/人。

        宁波港集团公司属人员同时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另收培训费60元/人。涉及换发宁波港集团操作证人员另交证书费5元/人、制作电子档案的数码照片拍摄费10元/人。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持县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表。

四、 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为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各单位务必于开班前三日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到宁波港技工学校,以便及时通知开班时间。

2008年10月20日

宁波港技工学校联系地址:北仑新矸进港路717号(北仑二村,可乘378路车在保税东区站下车往东200米,也可乘353、388路车在高凤路站下车沿高凤路向北行到进港路转弯即可。)

宁波港技工学校联系电话(传真):27698451  27698202 施老师、劳老师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化操作工初、复审培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原证书号)

联系电话

项目

1

       

2

       

3

       

4

       

5

       

按市安监局规定,参加培训务必办班当天上午报到参加学习。

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健 康状 况

 

贴                  照                片

学   历

 

本工种工  龄

 

单 位类 别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申报作业

类别

 

申报操作项目

 

培训

考核

情况

分  类

培训起止时间

培训课时

考核成绩

补考记录

安全技术

理论

       

实际操作

       

从事本工种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所在单位意见

培训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注:①需提供相应工种(项目)条件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

②三张一寸免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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